入赘又称为入赘婚,为婚姻模式一种。其简单的说,男子如同古代女子出嫁般,成为女方家庭成员,视岳父母为父母。入赘的男子称为赘婿或赘夫。入赘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俗。有时并附带子女随母姓的特别约定;有些是第一个子女随母姓,其他随父姓,台湾话俗称抽猪母税。部分入赘婚,还会要求男子冠上妻子姓氏。另外,白族、彝族、瑶族、大和族、琉球族还有种以养子名义入赘的约定习俗(婿养子),这种婚俗中的男子婚后改用妻姓,依照妻子家中排行,妻子的兄弟姊妹亦视之为兄弟而非“姊夫”或“妹夫”,并可继承妻家的家业。在中国的传统父系社会中,入赘俗称“倒插门”,一般是男方比较穷,女方比较富裕且没有兄弟(或兄弟因出家等问题,不能继后)才会发生入赘。